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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审计:严查“挂靠”、“代缴”社保 |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2017-11-08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社保局近日启动2017年社保专项审计工作,现已委托1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企业2017年3月至5月的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核查。该局提醒用人单位:如果拒绝审计又拒不整改,将被行政处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被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将被罚款;“挂靠参保”违法。


拒绝审计又拒不整改将被处罚


深圳市社保局日前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部署审计任务,统一审计标准;同时,对以往社保审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今年继续设置被审计单位填写问卷调查表和设置投诉邮箱等环节。


针对以往部分被审计单位对社保审计工作不了解、不配合等情况,在此次专项审计前,深圳市社保局对所有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培训,宣讲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告知审计的内容、流程、审计结果的处理方式及不配合审计或“挂靠参保”的法律后果,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专项审计,及时提供职工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资料,并为专项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对于拒绝审计或不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深圳市社保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深圳市社保局稽核(监察)部门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被处罚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深圳市社保局将督促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逾期仍不缴纳,深圳市社保局稽核(监察)部门将启动欠费追缴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要在深圳市社保局的门户网站、深圳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定期报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网。


今后还将与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又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参保缴费失信对企业上市、融资担保、招投标等重大经营活动将有诸多限制,还会被列入政府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将严查“挂靠”、“代缴”社保


专项审计还将严查“挂靠”、“代缴”社保。据了解,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代理”的方式来缴纳社保,属于“挂靠”缴社保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也就是说骗保情节严重的要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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