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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峰回路转,中概股否极泰来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 Author 何鲤 张家立

 来源 | 达维律师事务所

作者 | 何鲤(Li He) 、张家立(Kevin Zhang)

自2020年以来,中概股市场前途未卜、阴云密布。除了受疫情、美国加息、地缘政治等宏观因素影响之外,美国国会于2020年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Holding Foreign Company Accountable Act) 对中概股构成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在这个大背景下,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 近日的公告可谓是峰回路转,也给焦灼的市场一粒定心丸。我们注意到有一些相关读解不完全准确 (比如把PCAOB对中方开放审计合作的认同和PCAOB对具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流程或结果提出反馈意见混为一谈)。本文旨在清晰地梳理相关立法脉络和其对市场的影响。


PCAOB审查的法律基础和此次审查结果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上市公司聘用因所在地政府立场而连续三年无法接受全面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公司就会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认定为“被识别公司” (“Commission-Identified Issuers”),其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 (OTC) 进行交易。在此重要立法的大背景下,SEC也于过去两年发表了多次公开声明,向公众强调投资中概股的特殊风险,并要求中概股发行人对该等风险进行非常详尽的披露。自2021年12月16日PCAOB认定其无法对总部设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总计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调查以来,已有超过160家中概股在2022年被SEC首次认定为“被识别公司”。如果再有连续两年不能被PCAOB审查,这些企业就面临于2024年被强制摘牌的风险。与此同时,美国国会参议院还曾通过《外国公司加速问责法草案》提案。若该等法案最终被国会通过并生效,其将把现有法案下为期三年的摘牌倒计时缩短至两年,从而进一步增大对中概股公司的压力,详请参阅达维此前关于该议题的一系列分析:《中概股能否“拨云见日”? — 中美在PCAOB监管问题上取得阶段性进展》《中概股能否“柳暗花明”? — 美国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解答》《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后一只靴子”落地》《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落地更进一步》《美国证监会推动〈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实施细则制定》

为解决审计底稿审查的跨国监管难题,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与PCAOB于2022年8月签署了审计监管合作协议 (“Protocol Agreement”)。根据该协议,PCAOB于2022年9月派出一支逾30人的团队前往中国香港,对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计底稿开展实地工作。该团队于今年11月顺利完成工作后返美。根据规定,PCAOB承诺将于2022年年底前公布审查决定。

2022年12月16日,PCAOB召开记者会并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其在历史上首次成功对中概股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全面的”审查和调查,并由此决定正式撤回此前有关其无法全面审查和调查总部设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


PCAOB具体开展了什么工作?

在为期九周的时间内,PCAOB选择在中国香港对两家总部分别设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 (即毕马威华振和普华永道香港) 的审计底稿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其中所涉及的聘用项目共计八项。PCAOB对其于实地审查活动期间能够获取完整的审计底稿等文件,并得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表达了明确的认可。同时,PCAOB也指出,在此次实地审查中,他们发现了若干潜在的纰漏 (但这与PCAOB过往在首次对一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审计底稿审查中的经验是基本一致的)。PCAOB预计将于2023年尽快公开其此行的具体审查结果。

该决定对已在《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下被认定为“被识别公司”的中概股意味着什么?

根据实地审查的积极成果,PCAOB决定正式撤回其于2021年12月16日所作出的有关无法全面检查和调查总部设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于PCAOB处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据此,聘用该等会计师事务所的中概股公司将于2022年报在2023年公开发布后不再被SEC点名纳入“被识别公司”的名单,从而暂停《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所设定的三年强制退市倒计时,其被迫摘牌的风险暂且消除。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被认定为“被识别公司”的中概股公司仍需满足SEC有关披露要求,包括在其2022年年报中披露该等认定及相关风险。

PCAOB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中美审计监管的未来驶向何方?

审计底稿审核问题的解决,是在全球化背景下监管开放性合作的结果,也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阶段性进展。 

PCAOB主席Erica Y. Williams在公开声明中表示,此次实地工作仅是审查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开始,而并非结束。根据PCAOB的一贯做法,其计划于2023年及此后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并开展常规审查工作,从而确保中概股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合法性。Williams主席同时强调,今后无论中方因何种原因致使PCAOB再次无法继续全面审查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 PCAOB将有权随即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要求重新对该等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负面认定,从而使SEC能重新启动对相关中概股公司的三年“强制摘牌倒计时”。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也于今日就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进展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表示,其乐见美国监管机构给予监管专业考虑重新作出的认定,并期待同美国监管机构一道,在总结前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今后年度审计监管合作,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合作机制。

PCAOB的决定对于拟赴美上市的公司意味着什么?

由于PCAOB决定暂时消除了中概股公司被SEC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强制摘牌的风险,中概股赴美上市在美国监管层面而言的确定性大幅提高,这也有助于提振美国投资人对优质中概股公司的信心。

中概股公司和市场仍应当对于美国监管动态保持时刻关注,包括 (1) PCAOB将来能否持续无障碍地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以及 (2) 美国《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下所提议的两年加速摘牌倒计时是否会因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而被正式立法。与此同时,对于拟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而言,可更多围绕着中国监管要求 (如网络安全审查、潜在的境内公司赴境外上市备案新规等) 及市场状况等因素来对上市计划及执行细节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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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鲤 (Li He),张家立 (Kevin Zhang)


何鲤: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亚洲(日本除外)联席主管,全球合伙人。执业20年来,何律师已参与了130余宗成功的海外IPO项目,总融资额高达近2,000亿美元,并50次获颁“年度最佳IPO项目”。何律师本人也多次被权威机构评为“亚洲最佳律师”和“中国最佳律师”。


张家立: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张律师在复杂的资本市场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代表科技和其他新兴行业的中国企业以及所有的大型投资银行完成了近30宗IPO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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