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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额不当官,当官不入额;平等办案,随机分案!

2017-11-29 烟语法萌 烟语法萌


         钟摆,不停敲打自己,才能提醒别人时间;车轮,总是保持始终如一的左右平衡,才能保证行走稳定;尺子,只有做到自己正直无私,才能正确丈量别人,服人服众!这些最简单的生活道理同样适用于正在深化开展的司法改革。改革做不到政策制定的公正平等,贯彻执行的一视同仁,纵使一时的数据好看,也难以掩盖内部的纠纷不断,外部的成效不明,不能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


        一场旨在实现法检官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长效机制的司法改革,将全国21万法官“淘汰”9万缩编为12万多人,检察官15万“淘汰”7万缩编为8万多人。究竟什么遴选标准,遴选后如何开展工作这一基本工作机制如果不能体现公平公平理念,将直接影响到队伍的稳定及以后长期的工作成效。



         一、入额不当官,当官不入额。


         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司法业务上去行政化,取消附加在法官、检察官审判权、检察权上的审批权。改革中入额遴选后仍然保留了普通法官、检察官之上的庭院长领导,在改革后的法检官内部划分出庭院长及普通入额法检官“官民”等级,并细分出院领导级、庭室领导级、普通法检官多个等级,与之相应的是各自的隶属关系、上下级的职权分工。


         实践中,普通的法检官虽然名义上独立办案、责任自负,但不得不在团队人员组建、案件办理分配、业务工作运作、工作业绩考核上,与庭院级领导区分对待,受其管理考核。院庭级法检官领导的存在,不得不说是普通法检官之上的“法检官”。这不仅有悖于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运行规律运行模式的初衷,现实中,也成为某些人提供了依职权回避办案任务、干涉案件结果而不承担责任的便利。


       根据法检机关的入额遴选办法,院庭级领导不仅主导了遴选过程,而且享有优先入额权,结果是改革前不办案的领导在入额比例上占据了大半江山;根据法检机关的考核办法,充分考虑到还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院庭级领导只需办理少量案件、案件类型自主选择,结果是入额的领导们依职权不办案件、挂名办案普遍存在,入额的法检官们普遍在超额运作。


         有人将改革后的法检官队伍工作总结为“三个三分之一”现象,就是:三分之一入额法检官不办理案件,三分之一入额法检官不会办案,三分之一入额法检管在超额办案。


        施行“入额不当官,当官不入额”的好处显而易见,首先在彻底实现了法检官的办案主体责任,真正还司法权、检察权给法官、检察官,领导可专心从事行政管理业务,不在互相推诿;其次实现了法检官内部地位的平等地位,真正做到了法律赋予的法检官无干涉下的独立办案;再次避免了实践中某些人凭职权将“入额”作为工资福利规避办案责任的现象。



        二、平等办案,随机分案。


        以中、基层为例,根据各地法检官规定的办案考核办法,庭院长办案自主选案,基层、中院的庭长办案数量是本部门法官平均办案量的50%-70%,院级领导是本院法检官平均办案量的5%-10%。虽然也规定了领导必须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但这样的办案数量和考核要求,明摆着给利己的领导们提供了少办案件、办理简单案件的便利。


        新浪网有个专栏,里面定期会现场直播某些法院领导庭审现场,其中常见开庭画面是某院长审判长居中左右两个审判员。庭审中,审判长是这样主导庭审的:下面由审判员核实被告身份……下面由审判员主持法庭调查……下面由审判员主持证据质证……下面由审判员主持调解……,最后,院长当庭照已经打印出来的判决书宣布判决结果。这样的庭审现场,有多少人相信这个案件是领导亲自办理的?这就是领导办案要追求的效果?


        实践中,有人测算过,按照庭院长级别领导占到入额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那么普通法官就要办理百分之二百的办案比例,也难怪有些人会产生“入额难”、“不入额也难”的困难抉择。


         其实也不用奢求领导办理什么疑难复杂案件,只要实现入额法检官内部平等办案,随机分案就行。其好处有三,一是不用三番五次强调“领导不办案要自觉退出员额”,平等分案可以让那些不会办案的,主动知难而退,不参与入额遴选;二是实现了法检官内部办案风险的均等,减少了难易不均、多少不均,进而引发内部质疑不合的现象;三是有利于促进法检官自觉提高办案水平,提升业务素养,形成法律业务至上的工作氛围,不再出现“法官外流”的现象。




         结束语


       为法检官提供公平公正履职条件、“刻度”保障,这不正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吗?


   2017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要对司法改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有深刻认识》一文,其中提到“要勇于承认改革中的挫折和失误。应当承认,前些年我们的一些司法改革措施,有的缺乏通盘考虑和中长期规划,有的操之过急,有的不了了之。”


   司法改革行在当下,功在千秋。希望改革政策的制定者多听听来自一线的真实声音,调研一下来自基层的真实反映,不要被“掩耳盗铃”的“数字游戏”迷惑,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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