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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信息参考(07.10-07.16)


202201 政策发布

1. 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的领导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巩固、网络安全提升、信息化驱动发挥作用,以网络强国建设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蔡奇在会上讲话表示,要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全面推进网信事业发展,坚持党管互联网、网信为民,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深化网信领域法治化进程。会议还强调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落实,为网信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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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颁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法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包括训练数据处理、数据标注、未成年人使用防范、违法内容处置等方面。办法强调多方参与,共同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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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数据财政先行先试!长沙发布政务数据运营“二十七条”征求意见稿

7月13日消息,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了“通过合理规划政务数据运营管理来增加财政收入”的数据要素化市场改革思路,这顺应了近期政产学研各界对探索“数据财政”的呼吁。长沙先行先试,为“后土地财政”时代背景下的地方数字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寻求破局!围绕“规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管理工作,明确数据运营相关工作职责定位、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加强数据运营的过程管理,挖掘数据价值,增加财政收入,反哺智慧城市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合规使用”的目标,明确提出相关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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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推动深港两地数据跨境流动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深港两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交流合作,逐步打通征信信息跨境流动渠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前海合作区和香港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商业银行、港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并做好业务试点运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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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上海)自贸区推出数据交易专项补贴,鼓励企业挂牌并交易优质数据!

实施细则所支持的对象,是指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它鼓励数据交易场所支持企业流通交易优质数据,对浦东企业年度内在数据交易场所挂牌交易或购买数据合同个数达到10个且合同总金额达到500万元的,经核定,根据交易企业数量,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给予数据交易场所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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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来三年!河南将开展数据要素价值化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试点

7月11日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行动方案》中77条举措扩内需,第五十条涉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开展数据要素价值化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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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川渝两地发布:共同推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和西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

7月7日消息,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已经同意并印发《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并共同推动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和西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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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 行业要闻
1. 全国首个数据价格组织成立,填补数据价格鉴证评估的行业空白

7月7日,在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据价值论坛”上,中国价格协会数据价格委员会揭牌成立,填补了数字经济中数据价格鉴证评估的行业空白。这是全国首个以数据价格为主体的行业组织。该组织将开展对接政府、服务会员,数据价格鉴证评估,数据价格标准制定、价格指数发布、重大课题研究,数据价格专业人员培训、服务机构资质登记,数据价格信用建设和学术交流、论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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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发布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并成立企业首席数据官联盟

7月14日,浙江省产业数据价值化大会暨“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数据专场在温州举行。在大会上,浙江省经信厅举行了DCMM贯标试点区域授牌和产品主数据标准(培育)试点区域授牌,发布了《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试行)》。会上还举行了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联盟成立仪式和浙南产业数据价值化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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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津首个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上线

7月14日,天津首个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数据知识产权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仪式在科创中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举行。该平台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三方合作共建,作为天津首个服务半径辐射全市范围的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该平台为数据资源持有方、数据加工使用方、数据产品经营方提供公开挂牌交易场所,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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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山西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正式上线
7月14日,山西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上线仪式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这是山西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事件。首批发布的《山西省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第一批)》涉及23家有关部门124条数据,主要涵盖了行政许可公示、文旅、交通、生态环境、医保、法律机构、科研共享、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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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东省首个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数据产品发布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发布的全省首个卫生健康领域的公共数据产品“南海银龄安康保险快赔通”已正式通过广东省数据资产合规委员会合规审核,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颁发《广东省数据资产登记凭证》,后续将在广州数据交易所上架交易。这是全省首个无条件通过合规委审核的数据产品,也是有效释放卫生健康数据价值,赋能数字经济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又一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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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肥公共安全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
7月8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数据空间研究院与合肥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公共安全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仪式。该中心先后汇报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多元矛盾纠纷成因分析及疏导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及新型网络犯罪打击与治理等相关研究成果。与会领导就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涉网犯罪打防、治安要素管控等方向展开了深入研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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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人民网·人民数据面向全国正式发放数据要素市场“三证”
7月11日,由人民网·人民数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针对数据要素市场打造的“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数据加工使用权证书”“数据产品经营权证书”正式面向全国发放。此次推出的“三证”是人民数据基于人民链Baas服务平台(2.0版本)上进行的确权、上链、存证、交易服务工作,通过“三证”着力打造一个全国性的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解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缺乏统一标准的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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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3首届公共数据运营大会
7月13日,“2023首届公共数据运营大会”在青岛成功举行。来自国家信息中心、山东省大数据局、青岛市有关政府部门,国内有关数据交易所、公共数据运营单位等组织机构代表300余人参加会议。大会主题是“数景赋能 数绘未来”,旨在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推动国内先进地市交流互鉴,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增姿添彩。同时,进行了青岛市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价中心与深圳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签署数据资产登记互认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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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与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共同推出“数据资产定价及数据资产图谱网络平台”
日前,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痛点于实际需要,交叉信息核心技术研究院与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银行卡检测中心BCTC,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金融前沿科技与监管科技实验室”,研发推出数据资产定价及数据资产图谱网络平台。基于合作博弈理论,研发了数据资产图谱技术,实现自动化盘点、计算和解析数据资产与各个场景的价值关联关系,形成数据资产图谱网络。另一方面,基于数据资产图谱网络,基于数据资产的特性、数字化产业算法场景、数据交易市场机制,提出数据定价的解决方案,实现数据定价,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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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电力行业数据空间产品研发及验证实施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7月11日,“电力行业数据空间示范项目暨数据空间数据库产品研发签约启动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北京中电联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承办。作为电力行业数据空间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方,太极股份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会上,中电联、太极股份、人大金仓作为代表签署了《电力行业数据空间产品研发及验证实施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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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交易市场
1. 内蒙古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批准建设
7月8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建设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组建数据交易中心是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自治区数据交易中心将聚焦数据流通交易登记、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数据交易产品撮合、数据交易技术服务、算力资源交易服务、运营管理六大功能,打造立足内蒙古、辐射周边、面向全国服务的市场化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有力促进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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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数交所联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向社会征集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
本次征集旨在推动各方进一步探索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路径,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交易,为数据供方、数据需方、数商等主体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提供指引和参考。围绕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重点领域,面向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主体,征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服务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以及相应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通信、金融、医疗、农业及水利、交通、电力、智慧城市等领域。相关案例将汇编形成《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 (数据流通和交易方向)白皮书》,在2023全球数商大会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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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州大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功揭榜“以场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模式”改革任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揭榜清单的通知》,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的运营主体——苏州大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此次,苏州大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功揭榜“以场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模式”改革任务。苏州市大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是苏州市大数据集团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运营苏州大数据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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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华东数交云旗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与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互联互通上线
7月11日,华东大数据交易中心自主研发的云旗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与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正式互联互通。本平台的数商可以针对已登记挂牌上架的数据产品通过“数据服务”栏目直接进入江苏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针对已上架的数据产品在线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在线登记、公证存证、数据知识产权证书查询、登记异议处理”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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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州数据交易所(惠州)服务基地获批建立
日前,惠州服务基地由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批准、广州数据交易所授权成立,由惠州市智慧大数据有限公司运营,受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监督。它也是广东省唯一由市属全资国有企业运营的数据交易服务基地。基地挂牌成立后,将率先深化公共数据普惠金融场景应用试点,进一步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惠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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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湖南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新添三大专区,推进文化数据资产确权
7月11日,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在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举办签约入驻活动,中国香港商会-跨境电商专区、北京工美-工艺美术专区、影视版权专区登陆湖南大数据交易所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并与5家企业现场签约。三大专区将围绕文化产业“内容创作生产-传播应用-投资运营”核心链路,以文化资源、文化产品的版权数字化和资产化为核心,建设服务全国、链接全球的数实融合文化资产确权、展示、交易、流转全链路平台,引导文化数据要素有序流动,推动文化大数据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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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研究洞察
1. 王建冬:评估计价是开启十万亿数据市场的金钥匙
7月11日,2023新京报贝壳财经夏季峰会在京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在开幕式上表示,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预计后续将有更多举措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其中加快建立数字资产价格机制是一个重要环节。数据要素定价是开启新的十万亿市场的“金钥匙”,从长远看,“数据二十条”将为开启下一个三十年黄金发展期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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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2023》:上海、北京、深圳全国前三
报告从构建未来产业竞争力的视角,关注全国数字化转型进程和未来产业的发展趋势,挖掘数字经济与未来产业互动的内在关联。同时报告首次引入公众视角,通过问卷调研,观察数字技术在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场景的应用现状,并着重发掘细分领域人群对未来数字社会的前景期待。数据发现,数字化转型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信息领域和制造、空间和生物领域等其它细分领域相互融合趋势明显。北京、广东、上海正引领全国未来产业发展,且各地正在立足自身产业基础探寻差异化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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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总体框架和发展路径研究
当前,国家号召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各地竞相探索数据要素市场的有效模式和可行路径。在理论滞后实践的情形下,研究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内涵,探讨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模式、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构建了数据要素市场供给、流通、应用、监管、制度、基础“六位一体”的总体框架体系,并从政策法规、试点示范、生态联盟、理论研究、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期对我国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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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世界 | 数据跨境流转的风险测度与分析——基于数据出境统计信息的实证研究

数据的无序跨境流动可能危害个人、社会和国家安全,需同步探索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实现安全与发展的统筹协调。本文基于制度失范理论和威慑理论分析数据跨境风险的影响机制,利用生物医疗行业脱敏处理的数据出境统计信息开展研究,通过数据跨境传输频数、风险值和间隔时间测度数据跨境传输行为的频次和风险。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所在省份的GDP、过往数据跨境传输量和采用互联网传输均正向影响数据跨境频数和风险,采用云存储正向影响数据跨境风险,相关法律的施行对数据跨境传输具有显著的威慑作用。本文定义一次数据跨境传输行为并设计风险测度方法,识别和分析影响数据跨境传输的因素及其作用,为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提供理论依据和管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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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数据持有者的权利配置——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法律实现
数据是社会资源,任何数据产权配置必须保持数据的开放性或可获取性。数据持有权是对数据事实状态的承认,但对持有者配置以什么权利需要依赖其对数据加工使用形成的数据形态和价值而配置不同的权利。数据产品化(价值实现)是一个过程,因而数据权利配置是动态的。这一过程中的数据可区分为作为要素的数据资源和作为产出物的数据产品。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其可不断汇集而满足不同计算分析的目的,确认持有者的流通权即可以实现其价值;而一旦形成形态和价值相对固定的数据产品,则需要给数据持有者配置稳定的、具有一定排他性的产权。只有形态和价值相对固定的数据产品的持有权才具有产权分置的条件,即数据产品持有者授权形成分权体系,而在要素化阶段,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体现为对其各自加工使用结果的独立分享——相互独立的数据要素持有权(流通数据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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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一种方案: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
数据交易所面临数据收集能力与数据转让动力不足,合规性、合质性、合价性不确定的供需障碍,致使其难以发挥配置数据资源、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作用。梳理研究现状,“数据信托说”“数据使用许可说”“‘交易所化’路径”可以作为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的思路。通过数据信托对数据权益进行解构与重组,将数据信托受益权、数据信托管理权、数据产品使用权分置于数据主体、数据供给者、数据需求者,在长期激励与信义义务约束之下开展数据管理,并进行数据信托受益权标准化交易与数据产品使用权透明化交易,可有效回应数据交易各方的多元诉求。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的构造应立足数据信托的设立与治理“一核”,贯通数据信托受益权的标准化交易机制与数据产品使用权的透明化交易机制“两端”,在承袭既有经验基础上,对数据信托及交易所产生的新情况给予特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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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数据关联对象“决定权”与整体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本研究明确区分了公共部门的数据审核权和数据关联对象对数据处理的决定权。数据的共享、开放具有普遍性,公共部门对数据共享、开放行使审核权,这个审核权只涉及合法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并且应当一揽子审核、自动化审核。数据共享、开放的决定权在数据关联对象,关联对象的需要到哪里,数据共享、开放就应当到哪里。同时,本研究论证了关联对象对公共部门的授权就是对整体政府的授权,借此打破数据共享的部门壁垒,真正落实“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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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数据确权的反思及其替代方案
数据权属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国内关于数据权属的大讨论中,呈现出数据权属一元论、二元论及多元论等确权论论述,但均存在逻辑障碍。物权、债权、人格权及知识产权等传统框架均无法完全符合数据多元权益保护的需求,业界尚未就数据权属问题达成共识,进而引发对数据确权理论的反思。数据权属所意欲解决的问题超出了其能力范畴,学理上,确权论呈现瓦解之趋势,超越数据确权的论述日渐兴盛。为降低数据权属争议对数字经济发展进程的负面影响,应着力寻找数据权属的替代方案。国内数据权属讨论之目的已扩大至数字秩序的构建,而数字秩序构建的本质在于对国家、社会、个人和企业等多主体的“数上权益”进行分类保护。立法组织模式上,应设置 “统领类规范+多元类规范”“权利类规范+行为类规范”“私法类规范+公法类规范”,为数字活动秩序提供法律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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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数据确权:确定产权还是确定规则?
经济学关于产权一直有两种观点:一是“产权产生交易”,主张明晰的产权会带来交易的便利化并促进交易发生,由此进一步促进商品或要素的流动,因之,产权确定非常重要;另一种观点主张“交易产生产权”,强调的是交易结构已包含确权的规则,既然交易规则里有确权规则,那么,交易过程同时就是确权过程,因为交易要运用到确权规则。当前,数据产权立法的工作非常必要,核心问题在于要明确立法的基本取向。本文认为,与其试图给数据事先确定一个绝对产权,更合适的做法应该是设置确定产权的游戏规则和程序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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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人数据交易的法律基础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人格利益开始商品化。通过强制数据处理者进行信息披露、为数据主体表达隐私偏好提供畅通渠道等方式,可部分解决因个人数据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对个人信息进行的法律限制和其他限制所创设的匿名的和半匿名的交互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构成隐私公域,要求在个人数据的私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4条第2款应修订为“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但与个人信息的初始收集目的兼容的除外。”第22条、23条也应作类似修改。同时,应绝对禁止核心数据交易,相对禁止重要数据、敏感个人数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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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科技基建
1. 合成数据技术+金融的两大关键:隐私保护和数据保真度
目前,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一直在探索使用合成数据来促进金融服务的安全和创新。合成数据是通过数学模型或算法生成的统计上逼真但又是"人造"的数据,不仅可以以保护隐私的方式实现数据共享,还可以帮助组织克服数据质量问题、模拟新兴场景和保护商业敏感数据,更好地利用其数据能力。日前,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信息专员办公室和艾伦·图灵研究所合作举办了关于验证合成数据的行业和学术圆桌会议。本文概述了圆桌会议的情况,记录了该活动的关键见解,包括隐私保护和保真度验证,以及克服金融服务领域合成数据采用障碍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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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隐私计算在英国医疗中的应用现状和挑战
英国正在推进低延时和有影响力的健康研究,用于跟踪和预防公共卫生风险。国际上,医院每年产生的数据约有50PB,人工智能辅助分析对于实现大健康数据的价值至关重要。但站在患者角度,健康数据本质上属于个人,如果健康数据被滥用导致用户隐私受到损害,可能会导致公众对于医疗机构的不信任。本文从联邦学习在医学影像领域的应用出发,梳理一下隐私计算技术在医学领域的现状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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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数据跨境丨欧盟委员会通过“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的充分性决定
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的充分性决定。这是继安全港协议、隐私盾协议之后,美欧试图建立稳定的跨大西洋数据流动安排的尝试。该决定认为,根据新框架,从欧盟转移至美国公司的个人数据,美国确保了足够的保护水平 —— 可以与欧盟相提并论。基于新的充分性决定,个人数据可以安全地从欧盟流向参与此框架的美国公司,无需实施额外的数据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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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由数据要素社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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